时间:2021-11-30 浏览量:1965
本报讯(记者 初亮)为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于11月18日-19日在局三楼会议室举办2021年度安全管理岗位专业培训班。各单位、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吉林省安全生产专家王海波老师、吉林省安全生产专家陈忠革老师,两位老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论述的解读,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安全生产条款的解读;“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内容的解读;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机制的建设内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及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6项内容进行了精彩的授课和讲解。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抓好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通过此次培训是对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提升,我局将以此次培训班为契机,全面推进安全能力常态化机制,增强安全员理论联系实践能力,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更好地为我局安全生产保驾护航。